各学院: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及教学和社会实践能力进行全面考察,是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现将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对不参加中期考核者,学校将相应推迟其毕业时间。
二、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及学风、道德修养方面的情况;
2.课程学习情况及考试、考查成绩;
3.实践环节(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的考查成绩;
4.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
5.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及取得科研成果的情况;
6.健康状况。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分管研究生的党总支副书记、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考核小组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工作计划。
2.研究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中“三、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四、在学期间科研情况”和“五、个人阶段总结”等部分。
3.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根据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实践环节完成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的“一、课程学习成绩”和“二、开题报告完成情况”等部分。
4.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平时各项表现在《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综合评价”栏填写客观性评价。
5.学院党总支根据研究生的平时表现在《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思想品德考核评价”栏填写客观性评价。
6.考核小组召开会议对所有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情况进行审核、评议,评出考核等级并在《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考核小组意见”栏填写客观性评价。
7.所在学院对各专业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四、考核结论
中期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三个等级:
1.优秀:思想品德好(含: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学习态度、遵守纪律、道德品质、团结合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尊敬师长等情况);身体健康;公共学位必修课、专业学位必修课成绩平均在80分(“良好”)以上;科研能力突出,截止中期考核前,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文章或者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的用稿通知;未经允许无故缺席重大集体活动者不得评为优秀;优秀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参加中期考核学生人数的10%。
2.合格:思想品德好,各门课程考核合格,科研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不安心学习、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且屡教不改者;
(3) 学位课程中有一门成绩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
(4) 累计3门及3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5)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
(6)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学习或有严重传染病者;
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学院要给予书面警告,3个月内无法整改提高通过复核者,建议其申请延期毕业,如确认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欠缺培养价值者,可取消其硕士研究生资格,做肄业处理。做肄业处理的,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各学院须于2012年6月22日前完成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并将本学院考核工作总结和每个研究生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份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