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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12-15 11:11:42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2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2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 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1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申报时间安排

1.学校召开动员会

    间:时间另行通知

    点:图书馆十楼报告厅

会议内容:传达政策精神、校领导重要指示、申报辅导报告。

与会人员:各理工学院院长、副院长、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科研秘书以及其他基金申报人员。

2.学院组织申报时间安排(20121214日—201331日)

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召开学院申报动员会,院学术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完成申请书第一稿(201311日—110日)

未立项项目:2012年度未立项的基金项目申请人参考《项目指南》,根据基金委评审专家修改意见进行初步修改和完善。

新申报项目:请申请者参考《项目指南》,结合研究方向,查阅最新文献,确定研究选题、整合研究队伍、合理安排预算等,完成申请书第一稿。

2)召开专家论证会(2013110日—131日)

院学术委员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召开校内外专家论证会,并将论证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同时申请人也可自行安排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和指导。

3)完成申请书第二稿(201321日—228日)

    项目申请人根据论证专家或同行的意见,在第一稿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申报书第二稿。

   4)形式资格审查(201331日—35日)

    学院负责对申请书第二稿进行形式资格审查,主要审核申请人资格、人员超项、合作单位盖章、纸质电子版本号一致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并将审核后的信息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5)完成申请书第三稿(终稿)(201336日—38日)

申请人将申请书最终稿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稿报送所在学院,学院填写申报一览表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学校受理申报时间(201238日)

4.学校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时间(2012311日)

二、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3110日前逐项确认。

年度进展报告清单见附件2.

三、关于项目结题

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一)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向依托单位(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225日一天,逾期不予受理。由于结题时间处于学校放寒假期间,建议项目负责人在学校放寒假之前,做好结题项目决算表的签字盖章工作。

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3

 

四、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申请人如遇问题请首先咨询所在学院科研管理人员,特殊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联 系 人:戴逢国、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短号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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