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度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开始受理,请各单位组织动员,积极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校内立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海师办【2009】53号)的规定,青年教师项目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科学研究类项目,教学教改类项目不受理(属于教务处负责);
2.申请者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未满35岁(含35岁),中级以下(含中级,但不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下学历;
3.已获得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结题后方可第二次申请,每人资助不超过两次;
4.已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理科项目6000元,文科项目4000元。
三、成果要求
凡获得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资助的,其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要求
1.学院审核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报,并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排序推荐。纸质申报一览表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受理
受理时间集中在2012年11月12日。 项目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纸质各一份,电子材料请各学院发送邮箱,由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 系 人:戴逢国 于 瑾
联系电话:65880692(8692)
E-mail:keyanjhk@163.com
附件1: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空)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