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2015年以来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鼓励教师围绕科学评价体系构建的研究主题不断探索和实践,切实强化课程在专业育人体系中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持效度,为更深入地推进产出导向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改革经验和成果,现组织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5年9月以来,全日制本科教学中申报及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
二、参评要求
本次推荐参评案例应是以下方面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并取得较好成效的优秀案例:
1.充分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
2.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学习过程评价;
3.根据课程思政要求,创新课程育人效果评价;
4. 创新命题方式和试卷形式,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考核;
5.积极建立试题库,推行“教考分离”;
6.适应线上线下混合学习发展趋势,完善在线考试方式;
7.推行评价标准多元化,积极开展非标准答案考试的;
8.其他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思维发展、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的考核方式。
三、参评流程
1.以课程为单位进行推荐。多位任课教师独立完成过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的课程,须由课程组根据课程建设需要进行优化,以课程团队的模式申报参评。
2.推荐案例须由申报教师或申报团队填写《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优秀案例》(附件1),同时须提供考核方案、试卷、学生学习成效对比数据、学生代表性作业、考试软件及平台介绍、相关活动图片以及其他体现改革成果的诸如考证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自行编辑目录,并以“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命名,提交至课程所属教学单位。
3.教学单位须对全部申报案例进行遴选,按照“参评数量”推荐案例,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与各参评课程提交的《海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优秀案例》一起,制作成压缩文件,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于11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47440848@qq.com。
4.学校以案例改革实施成效和案例撰写质量为标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并对优秀案例予以表彰。
四、参评数量
推荐 单位 |
推荐 门数 |
推荐 单位 |
推荐 门数 |
推荐 单位 |
推荐 门数 |
推荐 单位 |
推荐 门数 |
马克思 |
1门及以上 |
历史 |
1门及以上 |
旅游 |
1门及 以上 |
体育 |
1门及 以上 |
教育 |
1门及以上 |
外国语 |
1门及以上 |
数统 |
1门及 以上 |
音乐 |
1门及 以上 |
教师 教育 |
1门及以上 |
新闻 传播 |
1门及以上 |
信息 |
1门及 以上 |
美术 |
1门及 以上 |
初教 |
1门及以上 |
法学 |
1门及以上 |
物电 |
1门及 以上 |
国教 |
1门及 以上 |
心理 |
1门及以上 |
经管 |
1门及以上 |
化工 |
1门及 以上 |
学生处 |
1门 |
文学 |
1门及以上 |
地理 |
1门及以上 |
生科 |
1门及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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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1.材料收集和单位评选:11月8日17点前
2.学校评审:11月10日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6515852(桂林洋),65888773(龙昆南)
工作邮箱:47440848@qq.com
海南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