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一)补休。
二、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海师办〔2021〕12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一)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落实好离岛报备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联络畅通;
(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校设总值班室,电话:65884843;24小时值班设在保卫处,电话:65808110;桂林洋校区值班室设在桂林洋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公共楼一楼),24小时值班电话:18907546608、65736608。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