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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1-03-26 12:43:02 点击率: 来源:本站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顺利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以择优选材、确保生源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底线,科学规范实施复试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报考地理学学术型硕士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差额复试,依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型硕士考生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型硕士需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原条件中地理科学(师范)专业包括第二学位为地理科学(师范)专业或学校认可的辅修地理科学(师范)专业,符合此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备注栏填写“第二学位为地理科学(师范)专业或辅修地理科学(师范)专业”,同时将学校教务处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发到邮箱:357488511@qq.com。若调剂系统中不填写或不发材料到指定邮箱的,均视为不符合此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只接收初试报考同学科门类和同专业调剂生源;

(4)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生源;

(5)不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我院学科教学(地理)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依据调剂基本条件,按实际缺额的150%实行差额调剂。复试名单遴选原则:(1)初试报考科目相同优先;(2)在同等条件(各层次相同分数考生)下,按照考生综合学业水平、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择优,符合此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备注栏填写“CET6达到425分”,同时将英语六级成绩报告成绩单发到邮箱:357488511@qq.com。若调剂系统中不填写或不发成绩报告单到指定邮箱的,均视为不符合此条件。(3)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参考自命题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形式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的需要,结合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复试,具体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二)时间

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要求,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源同批次复试,复试时间为 3月23日-4月15日,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三)内容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80%。结合学科(专业)实际,通过对考生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为5-10分钟。面试考核考场设置在院会议室,面试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采用网络远程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由各专业(研究方向)命制复试试题,建立复试试题库,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涵括《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对专业学位考生应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命制试题,在远程复试结束后单独通过腾讯会议的形式组织该项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会议,统一使用A4纸张、写清楚题号后进行作答,考试时间结束,使用监考机器(手机或ipad)拍照后按照学院+考生号+姓名+专业的命名方式对回传答题纸进行命名,然后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回传至我院指定邮箱,纸质答题纸于次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学院。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4.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我院将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学院将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

五、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第一志愿生源复试

学院上报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后,根据复试各项要求与远程复试具体流程,有序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复试结果。

(二)调剂复试流程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校系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定为24小时,为确保调剂过程生源稳定、公平,原则上24小时内不予解锁服务。

2.需要调剂的学科教学(地理)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并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按照学校与学院调剂名单遴选原则,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

3.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待发复试通知端口,同时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由研究生学院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4小时)内,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院复试。超过时限未回复者,则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所有一志愿考生和有意向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需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将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报到

所有复试考生的报到工作由学院根据“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流程组织安排,学院将安排复试报到工作人员,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具体时间、考场分配等通知,负责组织考生进入相应候考室,并在考生通过身份验证、进入面试考场前对其所处环境空间进行扫视检查,以确保考生所处环境为独立无他人的空间。

(五)具体组织实施

1.学院远程复试工作程序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处置预案的具体规定,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开展本次远程复试工作。

(1)合理配置考场

学院合理配置面试考场,考场选择为通风、卫生良好和便于人员疏散的院会议室,考官座位设置间隔1米以上。

(2)净化考点环境

学院考前对所有考场进行彻底消毒,保持考场通气、卫生,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口罩、测温仪、选手液、消毒水等)。

(3)设置专人负责防控

学院独立设置疫情防控具体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远程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健康报告制度。

(4)落实测温上岗制度

学院复试开始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有序入场。所有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排队等候期间,人员之间间隔1米以上,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症状的人员禁入考试场地。

(5)规范组织考试评分

工作人员入场后,进入指定考场,按要求调试设备、领取材料,商定评分细则与标准,按各项内容考核顺序逐一面试考生,客观公正评定成绩。

2.考生进入考试的要求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南师范大学与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小组看到。

(3)考试开始前,使用线上平台对考生进行“人脸+人证”识别,确认考生真实身份后方可进入候考区,接受工作人员编号,并由复试小组随机抽取顺序进入考试。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生自设考场,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并保证此空间中没有接受外来音频、视频的设备。若有违反,按意图作弊进行处理。

(六)突发事故处理

1.考试中断

(1)学院方面,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院会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

(2)考生方面,因不可控的因素造成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申请,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如考试中途遇手机来电干扰等)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其复试成绩无效。

我院将严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复试全过程按要求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六、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若考生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考生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其名额可由各学院按该专业(研究方向)其他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4.复试结束后2日内,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回避制度

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将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五)申诉复议制度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实名提出书面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0898-65884244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5893907;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65882013。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所有接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按学院指定时间要求通过学信网“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提交。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1年4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1年4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第二学位为地理科学(师范)专业或辅修地理科学(师范)专业的学生需提供学校教务处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6.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践经历等,将所含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7.《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8.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资格及证件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相关部门签章完整项目书、合同(协议)、任职期满考核报考等。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役证》。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相关部门签章完整项目书、合同(协议)、任职期满考核报考等。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备注: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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