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青年志愿者的管理,促进各项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志愿服务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不断壮大青年志愿者队伍,根据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印发的《海南省注册志愿者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志愿者注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注册志愿者是志愿者队伍力量增强的有效途径,是国际志愿服务的通行做法。在我校范围内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是配合全国、全省注册志愿者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抓住契机,充分认识推进注册志愿者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原有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注册志愿者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加大注册工作力度,实现志愿者注册率100%的目标,同时利用团刊、海报、网站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确保注册志愿者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在原有组织的基础上完善机构,加大对志愿者的领导和管理力度。各学院注册的志愿者由学院团委统一进行培训、管理。
三、统一标识,集中管理
各学院团委在志愿者注册登记时,要采用海南省统一印制的注册登记表、中国注册志愿者服务证和志愿者胸章,注册编号按照全国规定的注册号(身份证号码)编制。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志愿者注册时统一收取中国注册志愿者服务证和志愿者胸章的制作工本费用,每人3元。
四、克服困难,循序渐进
目前,我校志愿者注册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省高校的前列,但青年学生对注册志愿者制度的了解尚且需要一个过程。要完善机构设置,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理念,形成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良好工作格局尚需要做很多工作和付出很大努力。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克服困难,循序渐进,要在保证活动质量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壮大队伍,逐步使志愿服务活动推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