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集体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调动广大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为逐步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特制定我院班集体考评制度。
一、考评内容
班级考评是对班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和文体活动建设三个方面进行定期考核,累计得出一个班级建设的综合指标,体现一个班级建设的整体状况。
考评三大项均以百分计,在单项考评基础上按2:7:1比例累计出综合考评成绩。
即:班级学年终综合考评成绩=精神文明建设综合分×30%﹢学风建设综合分×50%﹢文体活动建设综合分×20%。
(一)精神文明建设综合分
精神文明建设综合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累计构成。
1.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分占单项综合分的60%,由以下小项构成。
1)组织建设。按学校要求配全班委和团支部,班干部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充分发挥班委、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部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和校园文体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建设。班级建设目标明确,重视思想建设和基础文明建设,班级建设计划周详,制度健全,各项考勤考核记录准确、完整、公平、透明。班集体团结奋进,班级风气积极向上,生动活泼;全班同学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班级经常开展各种促进学习和班集体建设的活动,全班同学积极支持、踊跃参加;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党团建设。认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活动健康有益,注意针对同学的思想动态开展主题班会、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的学习讨论活动,学习效果好;班级学生政治思想状况良好,积极要求进步,参加业余党校学校的学生比例高,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比例高,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好;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分,占单项综合分的40%
1)文明宿舍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宿舍建设,每个文明宿舍加2分。
2)班级成员被评为院、校、省级、国家级优秀党员、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每人每次分别加奖0.5、1、2、3分。
3)凡以班级名义热心公益事业活动的,参加率达到50%以上的,每次活动奖励1分,表现突出的受院级通报表彰者,每次奖2分,校级表彰者奖4分,省级表彰者奖6分。(受表彰者要有相关备案材料)若同一荣誉奖有重复的,按最高项一次计奖。
4)凡参加院校级、省级以上集体活动者,每次奖1分。
5)班级成员凡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表现突出而受院级表彰奖每次奖2分;受校级以及校外县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每次奖3分。(受表彰者要有相关备案材料)若同一荣誉奖有重复者,按最高一项计奖。
6)班级成员有获得校青年志愿者“三星”“ 二星”“一星”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1、0.5分。班级志愿者比例达到100%的,奖2分;达到95%的,奖1分。在以上班级中,志愿服务时数最低者达到40小时/学年的,奖5分。
7)班级成员志愿献血的,每人每次加0.5分。
3.精神文明建设的扣分法
1)上课考勤或班级活动考勤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一学期达3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2)班级成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院点名批评者,每次扣2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受警告处分者一次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一次扣1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5分;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扣20分,并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3)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或其他规定全体参加的集体活动,出勤率低于95%的,每次扣1分;出勤率低于90%的,每次扣2分;出勤率低于85%的,每次扣3分;出勤率低于80%的,每次扣4分,并全院通报批评一次。
4)在宿舍达标评比中,凡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每次扣2分。
5)班级成员因违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者一次扣3分;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记过处分扣15分;受留团、留党察看者扣20分;受开除党、团籍者扣30分,并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二)学风建设综合分
学风建设综合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项累计构成。
1.学风建设基本分占单项综合分的60%,由以下小项构成。
1)班级成员学校目的明确,学校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生学习动力足,学习热情高,学风浓厚,自觉遵守和维护学校的学习纪律,完成各种学习任务好;努力做到无迟到早退、无扰乱课堂秩序行为,无旷课,无抄袭作业。
2)当年度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和其他违纪现象。
3)班级学生学业成绩良好,获得奖学金比例高,计算机一、二级和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优秀率高;
4)积极开展、参加巩固专业思想的各种主题获得和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
2.学风建设奖励分占单项综合分的40%
1)该班级在本学年度中无旷课、无迟到早退、无扰乱课堂现象的,奖5分;
2)班级在学年度考试中合格率达到100%的,奖15分;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奖10分;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奖7分;合格率达到85%以上的,奖5分,合格率达到80%的,奖4分。
3)班级在学年度内重修率低于10%的(按人数计算),奖3分;重修率低于5%的,奖4分;无重修率的,奖5分。
4)积极参加早读,一学期考勤率达到100%的,奖7分;不低于90%的,奖5分;不低于85%的,奖3分;不低于80%的,奖2分。
5)凡班级成员(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奖1、2、3分。同一论文被重复刊用者按最高级一次计奖。
6)凡班级成员在学院、校、省、全国性的科技活动和竞赛中获奖者,获院级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奖0.5、1、2、3分;获校级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加1、2、3、4分;获省级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奖3、4、5、6分;获国家级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奖5、6、7、8分。有重复者按最高项计奖。
7)凡参加院、校举办的各类有利于开阔知识面、培养专业技能或师资技能的竞赛中获奖者,分别按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奖3、2、1、0.5分和4、3、2、1分;省级和国家级的,则分别按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奖6、5、4、3分和8、7、6、5分。有重复者按最高项计奖。
8) 班级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交调查报告或论文达到100%的,奖励2分;被评为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4、3、2分;被评为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奖6、5、4分,获全国性奖的分别奖8、7、6分。
9)凡当年通过省级二级计算机考试者,每人每次奖0.5分;凡当年通过英语四级、六级的每人每次分别奖0.5、1分,同时通过者按最高项计算。
3.学风建设的扣分办法
1)每人每次旷课一节扣1分(含劳动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每人每次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每次扣2分。
3)因考试作弊者,除按精神文明建设考评规定扣分外,在本项考评中加扣10分。
4)凡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课堂教学受教师点名批评者,每次扣0.5分。
(三)文体活动建设综合分
文体活动建设综合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项累计构成。
1.文体活动建设基本分占单项综合分的60%,由以下小项构成。
1)班级成员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合格测验;
2)班级成员能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在训练中有吃苦耐劳精神;
3)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积极协助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后勤工作。
2.文体活动建设奖励分
1)凡班级成员参加院、校文体类活动者每人每次分别奖0.5、1分。获院文体演出比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节目参加者,另奖3、2、1、0.5分,获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节目参加者另奖4、3、2、1分。参加省级、国家级文艺类比赛或演出的,每次每项奖4、5分;获省级前三名者每次每项另奖8,7,6分,获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获12、10、8分.
2)参加校级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比赛者,每人每次每项奖1分。获前三名者每次每项另奖4,3,2分,获4-6者另奖1分。球类比赛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另奖3分,非主力队员另奖3分。
3)参加省、市运动会或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奖3分,获前三名者每次每项另奖6,5,4分,获4-6者另奖3分。球类比赛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另奖6分,非主力队员另奖4分。
4)凡在校级以上的运动会比赛中,破校、省高校及全国大学生纪录者,每次每项分别奖7、6、5分,同一项目同时破纪录以最高项计奖。
3.文体表现的扣分办法
1)凡校院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