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1 .本次转专业工作只针对 2011级、2012级在校本科生。个别相近专业可以在学院内转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关专业因专业特点限制不参与转专业工作;理科类与文科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2011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
二、转专业条件
参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操作程序
1.报名工作。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和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认真审核转专业学生条件,并于2013年3月8日前报送本学院2011、2012级学生符合转专业并自愿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名单样表见附件2)
2.开学初,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并于第二周将通过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3. 若出现某个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超出规定比例的,将组织学生测试,按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请学生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思考,取得父母同意后,谨慎抉择。
2.所有的专业调整申请必须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3.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专业调整手续后,学生不得再改选其他专业或返回原专业就读。大学期间从入学报到开始只允许调整专业一次。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