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26]93号)的相关要求,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黄武、程叶青
副组长:赵从举、李瑶
成员:徐苗苗、张晋榕、来文立、王平、韩奇、戴声佩、王宇翔
三、接收名额
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20%,以最终分流后专业人数为准。
四、基本要求
1.学院仅第三学期初接收转专业申请。
2.通过教务系统报名,符合转入条件者。
3.若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差别超过50%,需转入专业低一年级修读。
4.其他要求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五、审核流程
1.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汇总学生申请。
2.根据转入学生提交材料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3.根据专业人数的20%确定录取名额。
4.审查转入学生成绩并进行排名。(成绩排名以大类分流成绩要求为准)。
5.根据排名择优录取。
六、转入名单确认
1.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接收名单。
2.学院上报拟接收名单至教务处审核。
3.最终接收名单以教务处公布为准。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