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海师研函〔2026〕18号)精神,按照《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名额
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研究方向)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专业(研究方向)为:
调剂专业 | 学习形式 | 拟调剂计划数 |
0857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12 |
具体缺额信息同步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调剂计划人数仅为初步安排计划,实际各专业接收调剂人数视调剂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调剂复试比例和形式
0857资源与环境复试差额比例为1:3,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
三、调剂条件和遴选规则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调剂条件:
1.须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二区的“国家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为英语,对应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4.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可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考生调剂至全日制专业须为定向就业。
5.我院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
6.其他具体调剂条件要求:
(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57资源与环境、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05地理学、0703化学、0954林业、0713生态学和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2)本科所读专业不限。
7.其他调剂条件和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和《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二)遴选规则(具体复试名单遴选)
调剂考生在满足以上调剂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以下遴选原则和程序进行遴选: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名单。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0857资源与环境、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05地理学、0703化学、0954林业、0713生态学、120405土地资源管理的顺序依次排序进行调剂,同时相同专业依次按照初试各科成绩(政治、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从高到低进行遴选。
四、调剂流程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校系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为确保调剂过程生源稳定、公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在志愿锁定时间内不予解锁。
2.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并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按照学校与学院调剂名单遴选原则,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
3.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
4.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待发复试通知端口的同时,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参会委员联名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发放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院复试。
6.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及时向我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签订《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参加调剂复试。
7.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审核无误的复试与入学总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同时,将复试结果提交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中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被"待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具体规定时间以通知内容中要求的时间为准),逾期经提醒仍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8.其他事项将按教育部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公告》中规定的调剂流程执行。
9.学习方式变更,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安排详见我院后续通知。
六、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复试开始前,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并签订《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加分考生还须提供所申报加分项目相关的真实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虚假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加分。加分材料电子版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纸质版在复试前提供我院进行复核。其他加分要求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对复试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根据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提前准备相应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后,按照“拟调剂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命名;请在复试之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2390623510@qq.com。
邮件中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紧急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与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和拟录取等环节,包括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总成绩与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体检、不予录取情况、招生工作纪律等内容和要求,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详情请登录我院官网查询(https://dlxy.hainnu.edu.cn/2026/0320/c1207a163547/page.htm)。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照0857资源与环境、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05地理学、0703化学、0954林业、0713生态学、120405土地资源管理的顺序依次排序进行录取),相同专业同分考生依次按照初试各科成绩(政治、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从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对本学院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成绩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学院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883235
电子邮箱:2390623510@qq.com
通讯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地理楼204室571127
九、其他
1.本细则解释权归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未尽事宜由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研究确定。
3.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