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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03-23 11:20:53 点击率:11 来源: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顺利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针对不同学科和专业方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素养的考核。

4.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地理学一级学科(0705)自然地理学方向差额比例为130%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人文地理学方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科学方向合格生源人数不足120%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

我院地理学研究方向招生数分别为:自然地理学方向171名推免生人文地理学方向5人、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科学方向6人。

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二)调剂生源

我院严格按学校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调剂工作。预计4月8日起,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研究方向)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开展调剂工作,期间若调剂招生计划一旦完成,我院将停止调剂工作

我院调剂缺额信息及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届时公布为准。调剂复试参照本细则执行,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组织调剂复试工作。

、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形式

结合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

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要求,我院地理学一级学科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3月28-29日。笔试和面试安排见附件1。

(三)内容

1.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思维反应、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80%。结合学科(专业)实际,通过对考生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并注重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的准确性、连贯性等。主考教师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

面试考核考场设在院会议室及事先安排好的教室。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制定面试基本规范及评分标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面试综合考核、“函调”或“派人外调”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四)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所有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附件2“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中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紧急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30-12:30,地点为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地理楼204室。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复试资格的,须由考生本人及时联系报考学院,并做出放弃声明。

(六)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前考生须签署《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6年)》,我院严格对考生实行人脸与人证识别、学籍学历等各项信息比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考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笔试考场、面试备考室、面试考场。复试中严格对考生、复试工作参与人员的身份、通讯设备等做好相应管理。学校将严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五、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5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做出不录取决定,须有复试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说明材料,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同意)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解锁。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与入学总成绩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在我院官网公布,同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

5.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学校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6.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详见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栏下载专区),并于10日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查贯穿整个招生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任何阶段(环节)一经确认属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

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招生复试等工作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复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使用前属于国家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或范围;复试各环节成绩在正式公布前属于国家机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提前泄露或对外公开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加大巡查与现场监督力度,确保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公正化运行。巡查中,若发现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在复试中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将通过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与入学总成绩等重要信息。

(六)申诉复议制度

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有关部门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与申诉电话:0898-65883235;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地理楼204室。

七、其他说明

本办法解释权归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未尽事宜由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3月18


附件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资格审核安排3月28日8:30-12:30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地理楼204室

笔试时间地点3月28日14:00-16:00

自然地理学:地理楼210室

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科学:地理楼102室


本学院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候考地点

自然地理学

3月29日8:30-18:00

地理楼二楼会议室

地理楼210室

人文地理学

地理楼102室

地理楼103室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楼104室


特别提醒:

1.请同学们务必在学院面试工作开始前10分钟到达规定的地点等候面试。

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30分钟。

3.其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提前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一志愿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在3月25中午12:00之前提交至2390623510@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在复试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提交):将六项(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第6项)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后,以“二级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所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6年)》(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65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65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同时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复试前供招生学院复审:

序号

材料内容

备注

1

考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

所有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

2

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3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4

考生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往届少数民族

考生必须提供

5

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考生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以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所提交之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若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工作单位、户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非第一志愿报考海南师范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列入我校普通计划招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根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该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来确定。

二、综合素质考查材料: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后,以“二级研究方向+考生姓名+综合素质考查材料”命名。所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四六级证书)、社会实践经历等,面试时此项考查结果将计入复试总成绩。请在面试前准备好原件,以便报到当天核验。

备注:

1.电子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2.电子版材料未按照我院要求上传的一律退回重做。

3.两类材料中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为必须提交;综合素质考查材料反映个人大学期间表现,未提交或漏交后果自负。两项材料分别以一个彩色PDF文件呈现,每位同学最多只接受提交2个PDF。

4.不论是否录取,考生复试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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